为提高科技成果评价评价(鉴定)的效率,现将流程综合如下,供参考。
一、成果评价(鉴定)
(一)申请评价(鉴定)条件。
1.申请人为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个人;
2.申请评价(鉴定)项目要求项目已完成、不存在权属争议且技术资料齐全;
3.申请组织评价(鉴定)单位应是有权组织评价(鉴定)的机关或组织。
(二)申请评价(鉴定)必须具备的材料(视成果类型选择使用)。
1.科技成果评价(鉴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单位盖章)
2.科技成果评价(鉴定)函审表〔函审评价(鉴定)至少一式五份,单位盖章。会议评价(鉴定)不需要此表〕
3.评价(鉴定)大纲〔视成果类型选择使用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或应用技术成果函审或会议评价(鉴定)大纲〕
4.工作报告〔包括:项目名称、任务来源、研究起止年限、完成单位及参加人员、任务要求及完成任务情况、工作过程、经费支出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改进意见等〕
5.研究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成果评价(鉴定)用,包括:成果名称、摘要、立项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结论、技术关键与创新点等);技术报告(应用技术成果评价(鉴定)用,包括:技术方案论证、技术特点、总体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先进技术比较、技术成熟程度、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意义、推广应用情况、存在的问题等〕
6.科技查新报告〔成果达国际水平的需同时进行国内外查新,且查新后6个月内必须完成成果评价(鉴定),否则需要重新查新〕
7.检测报告
8.试验报告
9.效益分析报告
10.用户意见
11.产品标准
12.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复印件)
13.资助项目财务决算表(一式三份,主持人签字、单位财务负责人盖章、填报单位盖章)
14.发表的论文及论著或其它技术资料
15.推荐参加评价(鉴定)的专家名单〔函审评价(鉴定)最少5位专家,会议评价(鉴定)最少7位专家。评审专家必须具备的条件:第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殊情况可聘请不多于总数四分之一的副高级职称人员;第二,评审专家所从事的专业与被评审成果专业相符或相近;第三,与课题组人员单位相同或属于同一系统以及课题合作单位的专家不能作为评审专家〕
(三)科技成果评价(鉴定)程序。
★成果评价(鉴定)注意的事项:
1.要求《评价(鉴定)证书》完全按标准格式打印。(其中“评价(鉴定)意见”页与“主持评价(鉴定)单位”和“组织评价(鉴定)单位”盖章页为反正面,不允许分页)
2.“评价(鉴定)意见”应包括:任务完成情况;关键的研究结论;创新点;所达到的整体水平(四个水平等级为: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3.“评价(鉴定)意见”原稿手写、打印均可。但评价(鉴定)证书中“评价(鉴定)意见”必须按原稿打印。原稿和证书中的打印稿必须经评价(鉴定)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签字。
4.评审专家只能给出一个整体水平等级。不允许出现类似“达到国际先进和国内领先水平”的提法。函审评价(鉴定)的水平等级需经三分之二以上专家的认同。
5.“评价(鉴定)意见”中必须明确写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否则,视为无效评价(鉴定)。
6.函审评价(鉴定)的必须在《科技成果函审表》第2页的专家信息栏的“单位名称”上加盖函审专家单位行政章。
注:到指定网址下载科技成果评价(鉴定)有关表格。
二、成果登记。
(一)办理成果登记时,须将所有评价(鉴定)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全套材料一式三份)
1.评价(鉴定)证书、评审证书或视同评价(鉴定)材料
2.评价(鉴定)大纲
3.工作报告
4.研究报告或技术报告
5.检测报告、产品标准等技术资料
6.科技查新报告
7.学术论文或论著复印件
8.科技成果评价(鉴定)函审表〔会议评价(鉴定)没有此项〕
9.项目下达证明或项目任务合同书
(二)成果登记程序
按顺序将所有材料装订成册(要求左侧线装订,一式三份),编写页码。
指定部门审核、盖章〔其中评价(鉴定)证书单行本全部要求加盖单位红章〕。
成果登记部门审核、盖章,进行成果登记,发成果证书。
将装订的全套材料送交成果登记部门、任务下达部门及本单位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