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科技社团党组织:
根据《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文件精神,结合广东省科技社团党建工作实际。为加强对我省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不断壮大省级科技社团中的党员队伍,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现就做好2021年广东省科技社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和党员发展对象的教育管理是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做好发展党员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在科技社团办事机构优秀工作人员和优秀科技工作者中发展党员。
二、基本条件
1.科技社团办事机构人员、优秀科技工作者;
2.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4.在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突出,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进分子;
5.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6.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三、有关说明
(一)省科技社团党委所属功能型党组织党员发展有关工作由省学会研究会党支部(党委直属工作队教育和培训组)具体负责,程序如下:
1.各科技社团申请入党人员填写入党申请书;
2.各科技社团党组织在收到个人入党申请书后,应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3.学会党组织召开会议确定本科技社团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4.学会党组织按要求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见附件)并加盖学会公章,报省学会研究会党支部;
5.入党积极分子由省学会研究会党支部会议研究,省科技社团党委委员列席会议;
6.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报省科技社团党委办公室备案;
7.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及后续发展考察工作由省学会研究会党支部和人员所在科技社团党组织共同负责。
(二)省科技社团党委所属的正式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由省学会研究会党支部负责,党员发展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科技社团应在2021年8月1日前,按要求提交下列资料到(https://nanyuest.cn/zhdj/Project_View.aspx?classId=1&id=2013)。
1.入党申请书(手写,1000字以内);
2.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word版、加盖公章扫描版);
3.科技社团党组织会议纪要(加盖公章扫描版);
附件下载: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学会研究会联系人:周炳兰 13632282558
沈静 13632282578
党委办公室联系人:饶恒 13728088893
技术咨询联系人:温宇杰 87293673
广东省科技社团党委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