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科技基金项目申报系统
 
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关于申报2023年下半年公募项目的通知
申报起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2023年09月15日       发布单位: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       分享到:

各地级以上市科协,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省科协直属各单位:

2021年6月,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我会获得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章程》《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项目申报和评审管理办法》,我会决定于今年下半年继续开展公开募捐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围绕创新创业,乡村振兴,科技攻关等方面,集中力量办大事,加大相应的资金扶持力度。

二、筛选原则

将按《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项目申报和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对申报的公募项目进行筛选。为集中公募资金资源,拟最后筛选一至两个项目向民政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慈善中国”报批。

三、资助范围

1.全省科协系统开展的学术交流、科技普及、科技宣传、科技创新、科技决策咨询和表彰奖励项目。已获广东省省科协2023年度学术类、科普类及科技决策咨询类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在公募资助范围之内。

2.公募项目资助的具体范围仍按照《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第二章第三条的规定:“本基金会资助的项目:(一)资助省科协直属机关及所属科技团体开展的学术交流项目;(二)资助全省科协系统科技普及、科技宣传、科技创新和决策咨询项目。包括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科普工作条件改善,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的项目;(三)资助我省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以上的项目主要完成人中的青年科学技术工作者”。而根据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五届五次理事会议决定,从2021年开始,以后年度的资助协议全部使用与独立法人签署的双方协议,不再签署三方协议。

3.2020年8月份接广东省财政厅通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会的资助项目款不属于上述规定的结算票据范围,此后不再能收取行政事业单位收据作为付款凭据。为此,不能开具正式税务发票的单位,也不在公募资助范围之内。

四、资助金额

因属于公开募捐项目,不能预先确定资助金额,在专项募捐工作结束后,才能根据募捐资金所得再行确定具体资助金额。为此,各申报单位可在填报时可以先定筹款目标,预填初步预算,待专项募捐工作结束后再明确项目预算。

五、申报要求

(一)每单位原则上只可申报一个公募项目。

(二)申报单位需填写《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公募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二份,《申请书》请从省科协网站下载(http://www.gdsta.cn/→走进科协→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本年度公募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登录路径:https://www.nanyuest.cn/kjzxjj/Project_View.aspx?classId=0&id=9。请各申报单位提交电子版,经形式审查通过后,打印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二份(含《公开募捐活动初步方案》,详见(三));同时填写《公开募捐方案备案表》(见附件3),而在《公开募捐方案备案表》中公开募捐方式一栏选择“4.通过互联网发布募捐信息”的单位,还需要同时填写《广益联募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项目申报书》(见附件4),并都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时间报送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秘书处。申报系统截止时间:2023年915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918(采用邮寄方式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逾期均不予受理。

(三)根据《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应当依法制定募捐方案。募捐方案包括募捐目的、起止时间和地域、活动负责人姓名和办公地址、接受捐赠方式、银行账户、受益人、募得款物用途、募捐成本、剩余财产的处理等。”“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涉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消防等事项的,还应当按照其他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本次公募项目募捐主要采取线下现场募捐方式,如项目单位需要同时进行网络募捐,请同时填写附件4。其中现场募捐方式,主要由申报项目单位负责,我会协助;网上募捐方式主要由我会负责。为此,请申报单位根据上述法规文件以及单位自身掌握的募捐资源情况,拟订《公开募捐活动初步方案》(一式二份),作为《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公募项目申请书》的附件,一并提交。鉴于公开募捐活动存在着政策性强,牵涉面广,时间紧,操作层面复杂,入选项目少,预算金额不确定等因素,希望各单位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后再行申报。

(四)筹款目标资金(初步预算)超过10万元的项目,由申报单位提供可行性论证报告及可行性论证报告审核表(见附件2)等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并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公募资助资金最后决)超过10万元的项目,还需由申报单位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五)基层科协申报资助的项目,须由所在地级市科协出具审查意见。

(六)国际学术会议项目需同时提交政府外事部门批件。

(七)未完成上年度公募资助项目或未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的单位,不得申报本年度的公募资助项目。

六、联系方式

1.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东楼108室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秘书处。(邮编:510040)

收件人:陈纪锋,联系电话:13650870026。

电子邮箱:jifengchen@163.com

2.各申报单位的初始账号、密码和项目申报系统技术问题等请咨询省电子学会,联系人:戴凯琳、林聪,联系电话:020-87291183、87293673。

 

附件:(附件1,3必填,附件2,4选填)

1. 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公募项目申请书(2023年)

2. 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公募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审核表

3. 公开募捐方案备案表

4. 广益联募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项目申报书

 

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

2023年815

一、申报要求

(一)每单位原则上只可申报一个公募项目。

(二)申报单位需填写《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公募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二份,《申请书》请从省科协网站下载(http://www.gdsta.cn/→走进科协→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本年度公募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登录路径:https://www.nanyuest.cn/kjzxjj/Project_View.aspx?classId=0&id=9。请各申报单位提交电子版,经形式审查通过后,打印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二份(含《公开募捐活动初步方案》,详见(三));同时填写《公开募捐方案备案表》(见附件3),而在《公开募捐方案备案表》中公开募捐方式一栏选择“4.通过互联网发布募捐信息”的单位,还需要同时填写《广益联募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项目申报书》(见附件4),并都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时间报送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秘书处。申报系统截止时间:2023年915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918(采用邮寄方式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逾期均不予受理。

(三)根据《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应当依法制定募捐方案。募捐方案包括募捐目的、起止时间和地域、活动负责人姓名和办公地址、接受捐赠方式、银行账户、受益人、募得款物用途、募捐成本、剩余财产的处理等。”“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涉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消防等事项的,还应当按照其他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本次公募项目募捐主要采取线下现场募捐方式,如项目单位需要同时进行网络募捐,请同时填写附件4。其中现场募捐方式,主要由申报项目单位负责,我会协助;网上募捐方式主要由我会负责。为此,请申报单位根据上述法规文件以及单位自身掌握的募捐资源情况,拟订《公开募捐活动初步方案》(一式二份),作为《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公募项目申请书》的附件,一并提交。鉴于公开募捐活动存在着政策性强,牵涉面广,时间紧,操作层面复杂,入选项目少,预算金额不确定等因素,希望各单位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后再行申报。

(四)筹款目标资金(初步预算)超过10万元的项目,由申报单位提供可行性论证报告及可行性论证报告审核表(见附件2)等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并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公募资助资金最后决)超过10万元的项目,还需由申报单位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五)基层科协申报资助的项目,须由所在地级市科协出具审查意见。

(六)国际学术会议项目需同时提交政府外事部门批件。

(七)未完成上年度公募资助项目或未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的单位,不得申报本年度的公募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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