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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评价(鉴定)是由评价机构聘请同行专家,对科技项目进行审查与辨别,对其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可行性和应用前景等进行评价,对正确判别科技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有重要意义。 本平台由广东省科协主办、聚集180多家省级科技社团服务资源和各行业40多万专家学者智慧,按照广东省委、省府有关要求开展科技评价公共服务,促进科技与产业经济融合发展。 平台秉承“专业、权威、公正、规范”的理念,开展的科技评价全部由专业对应的省级科技社团按照规范操作办法负责组织,遴选行业知名专家组成评价专家委员会,出具的评价报告具有权威性,得到社会和相关机构普遍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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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规定 |
2016年6月,科技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精神,按照依法行政、转变职能、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的原则决定对《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等规章予以废止。《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被废止后,根据科技部、教育部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和科技部发布的《科学技术评价办法》的有关规定,今后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再自行组织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由委托方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进行。 2017年中共广东省委、省府按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精神,印发关于“广东省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知”(粤委办[2017] 40号),要求省科协所属学会以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科技奖励推荐等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职能为重点承接政府职能。 |
评价报告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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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评价工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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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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