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范围:广东省动物科学技术奖接受全国与动物学及以动物为研究载体的相关学科(如:动物医学等)个人和项目的申报,奖励范围包括:
1.个人奖:
(1)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
(2)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
(3)社会服务
2.项目奖:
(1)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成果;
(2)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包括实用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
(3)软科学研究成果,包括政策研究、规划与设计等;
(4)科学普及、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成果。
奖种设置:广东省动物科学技术奖分两类:个人奖、项目奖,个人奖授予“广东省动物科学技术奖-杰出青年奖”。
1.个人奖:
(1)在学术上提出了新的思想和见解,发表后被公认为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者;
(2)在科学技术实践中勇于创新,做出重要贡献,并已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
(3)在传播科学技术知识和新技术推广中成绩显著,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重要贡献者。
2.项目奖:
(1)技术创新程度
(2)项目难易程度或复杂程度
(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先进程度
(4)总体技术水平
(5)已获经济效益及投入产出比
(6)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7)发展前景及潜在效益
(8)转化、应用、推广程度
(9)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或实现技术跨越的作用
(10)对推动动物学科科学技术进步的作用
奖励等级:广东省动物科学技术奖中个人奖励人数不超过3人,项目奖励分设特等、一等和二等奖。
评审标准:项目奖获奖等级的具体评价标准如下:
1.特等奖。在基础理论或应用技术上有重大突破和贡献,在学科和专业领域内取得了显著成果,解决了生产中关键性技术难题,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以上,对行业科技发展具有关键性的指导作用和科学价值,对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优化升级产业结构有指导作用;已在生产或管理上实际应用,成果转化程度高、推广规模大,具有超强的示范推动作用,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2.一等奖。在基础理论或应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在学科和专业领域内取得了明显突破,解决了生产中关键性技术难题,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对行业科技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和科学价值,对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优化升级产业结构有重大促进作用;已在生产或管理上实际应用,成果转化程度高、推广规模大,具有很强的示范推动作用,获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3.二等奖。在基础理论或应用技术上有较大创新,在学科和专业领域内取得了较明显突破,解决了生产中关键技术难题,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对行业科技发展具有较好的指导作用和科学价值,对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优化升级产业结构、普及科学知识有较大促进作用;已在生产或管理上实际应用,成果的转化程度较高、推广规模较大,有较强的示范推动作用,获得了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评奖周期:广东省动物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一次。
申报程序:
1.材料填报。
(1)个人奖候选人规定要求填写《广东省动物科学技术奖-杰出青年奖申报书》,并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
(2)项目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按规定要求填写《广东省动物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并提供真实可靠的科技成果、评价报告、成果登记证书、财务部门核准的经济效益证明或由有关部门出具的社会效益证明、成果应用单位出具的成果应用证明及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
2.材料审查。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项目初审意见和推荐的奖励等级等。
3.材料推荐。经推荐单位审核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由推荐单位正式发函向奖励办公室推荐。
申报条件:申报广东省动物科学技术奖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个人奖: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年龄不超过45岁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3)当年项目奖的参与人不得申报个人奖
(4)具备第四章评审指标的三项其中之一。
2.项目奖:
(1)第一申报单位和项目主要完成人必须为各省动物学会会员(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由各省自行审核);
(2)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进行申报,所有完成单位应是独立的法人单位;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当年申报个人奖的不得参与项目奖申报;
(4)近 5 年内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技术评价和成果登记;
(5)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方面的争议;
(6)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产业政策;
(7)项目完成及整体技术应用时间应在一年以上;
(8)已获得省部级科技奖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个人奖参评候选人未获奖的,经相关证明材料后,可在下届按原申报渠道再次申报,连续两届参评未获奖的不得再次申报。
项目奖参评成果未获奖的,经补充开发研究后,技术上确有实质性突破或经进一步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可在下届按原申报渠道再次申报,连续两届参评未获奖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能由多个单位在同一年度同时推荐申报广东省动物科学技术奖,也不能同时申报两个同一级别的科技奖项;凡已获得厅、局级【含地市级、省级学会(各省动物学会设立的本省动物科技奖除外)】以上科技奖励的项目不能再次申报。
申报时间:每年6月至7月。
申报方式:
如有申报意愿,请联系省科技社团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
其他事项 参考文件
1.《广东省动物学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
2.《广东省动物科学技术奖-杰出青年奖推荐书》
咨询指导:如需咨询或办理科技成果评价事项请联系省科技社团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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