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范围: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的奖励范围包括:城乡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中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计算机软件等建设科技成果;引进、消化、吸收、开发、应用国外先进技术与产品;为行业服务的标准、规范、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等科技基础性成果;与决策科学化、管理现代化相关的软科学研究成果;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效益的科技成果;采用新技术、新成果完成的有示范作用的项目等。
奖种设置: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分科学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两个类别。
1.科学技术发明奖授予下列科学技术工作者:
在我省土木建筑领域相关科学技术和生产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知识作出产品、工艺、材料、器具、机械及软件系统等科学发明,带动该领域技术的发展,创造了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
2.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以下四类成果的个人或集体:
(1)属于国内首创,本行业先进和经过实践证明具有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应用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
(2)在推广、转让、应用已有的科学技术成果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成果。
(3)在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设备研制和企业技术改造中,采用新技术,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
(4)在科学技术管理和标准、计量、科学技术情报等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特别显著效益的工作成果。
奖励等级:广东省水利学会水利科学技术奖设特等奖、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级。
评审标准:三个等级的具体评审标准分别为:
1.特等奖。在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有重大技术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或超过国际同类技术先进水平的;推广应用、产业化程度高,取得重大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对行业技术进步起到重大推动作用的。
2.一等奖。
在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有较大技术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同类技术领先水平的;推广应用、产业化程度较高,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对行业技术进步起到较大推动作用的。
3.二等奖。
在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有较大技术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同类技术先进水平的;推广应用、产业化程度较高,取得较大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对行业技术进步起到一定推动作用的。
4.三等奖。
在关键技术上有创新,有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同类技术先进水平的;通过推广应用,取得一定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对行业技术进步起到一定推动作用的,可评为三等奖。
评奖周期: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一次。
申报程序:
请向省科技社团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咨询。
申报条件:申报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技术(或方法)上有重要创新,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2.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并经过较大规模的推广应用,取得明显效益;
3.成果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对提高行业或技术领域的技术含量,推动行业或技术领域科技进步作用明显。
申报时间:每年4月。
申报方式:
如有申报意愿,请联系省科技社团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
其他事项 参考文件
1.《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应用技术类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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