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范围:电子信息科学技术以下相关领域
1.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2.重大技术发明与创新;
3.重大技术开发项目及成果推广应用和产业化;
4.重大工程组织实施;
5.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与制定;
6.重要发展战略及政策研究,优秀科技专著。
奖种设置:广东省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分三类: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1.自然科学奖:主要授予在电子信息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并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
2.技术发明奖:主要授予电子信息领域中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做出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
3.科技进步奖:主要授予为促进电子信息领域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
奖励等级:广东省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特别优秀的项目可评为特等奖,特等奖为非常设奖项。
评审标准:广东省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按技术水平和技术难度;推动技术进步的作用和意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条件进行综合评定,其中:
1、一等奖项目。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技术难度很大,对促进我省行业科技进步或国民经济建设具有重大作用,经实践验证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二等奖项目。应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或国内先进水平,技术难度大,对促进我省行业科技进步或国民经济建设有较大作用,经实践验证有很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三等奖项目。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较大技术难度,对促进我省行业科技进步或国民经济建设有较大作用,经实践验证有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对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推动作用,并取得重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项目,可视情况评为特等奖。特等奖项目需经学会组织评审专家实地考察后审批。
评奖周期:广东省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每年评选一次。
申报程序:广东省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采取单位和个人提名的办法申报。接受以下单位和个人的提名。
1、省市电子信息相关领域科技社团(学会、协会、研究会)对其会员单位项目统一提名;
2、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对本单位项目提名;
3、省内电子信息相关企事业对本单位项目提名;
4、省电子学会会员单位对本单位项目提名;
5、两院院士个人或学会理事2人以上提名。
申报条件:申报的科技成果应是近年之内已经通过国家、省、市科技主管部门、省级或以上科技类社会组织鉴定、评价、验收等形式认定的项目,并经过科学技术成果登记。凡是存在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或完成人等方面争议,或未按要求取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许可证的项目不得被提名。科技成果的实践检验年限原则上不低于1年。
申报时间: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申报方式:
1、纸质版报送
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请认真阅读《广东省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填写说明》(附件2)与《广东省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评审办法(试行)》(附件3)后,按要求填写《广东省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申报书》(附件1),并按要求附证明材料。送提名单位或提名人填写提名意见后,一式三份按时报送至广东省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恕不退还。
2、电子版报送
电子版必须与纸质版一致,签名与盖章页需扫描,主件与附件分别保存为PDF格式,整理压缩成zip格式发送至电子学会邮箱:gdcie@vip.sina.com。
联系方式:
广东省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邝璟成、戴凯琳
联系电话:020-87293673、020-87291183
邮箱:gdcie@vip.sina.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188号13楼广东省电子学会
其他事项 参考文件
1.《广东省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2.《广东省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3.《广东省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评审办法(试行)》
4.《省奖励办关于设立广东省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的复函》
咨询指导:如需咨询或办理科技成果评价事项请联系省科技社团公共服务平台。
联系人:邝老师、戴老师
联系电话:020-87293673、020-87291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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