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协关于主管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按照全国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和民政部制定的《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要求,现就省科协主管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1.各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要严把主题、内容和导向关,确保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
2.各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应严格按照《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管理、保证质量、做好备案,将研讨会、论坛活动列入年度计划,填写备案表,报省科协学会学术部备案,学会学术部原则上每季度审核一次。
3.以社会组织下设分支机构名义举办的研讨会、论坛活动由省级学会负责审核把关,不纳入本通知备案工作范围。
4.请各社会组织登陆南粤科创平台(https://www.nanyuest.cn)-学术活动备案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备案表,待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打印。各社会组织的初始账号、密码和填报系统技术问题等请咨询省电子学会。
广东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2020年9月3日
(联系人:省电子学会 戴老师 020-87291183、87293673;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邓梅 020-83543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