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省有关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环保社会组织: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10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53号)发布后首次职称评审工作,满足各有关单位对生态环境领域职称评审的需求,服务广大生态环境科技工作者,拟定于2020年2月5日至2月7日举办职称评审政策宣讲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