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申请人: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决定》(粤发〔2012〕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17〕714号)等文件要求,为凸显知识产权(商标)的价值,满足社会对商标融资的需求,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依据《广东商标价值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广东商标协会(原广东省著名商标评价管理机构)联合广东省连接器协会开展2019年度广东商标价值评价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目的
1、商标价值评价通过揭示企业商标价值,可以反映和巩固企业在行业的定位,引导社会资源向这些优秀商标品牌企业集聚。
2、商标价值评价的结果,可以在许可、转让等经营活动中及在商标侵权诉讼等方面起到重要证据作用。
3、商标也可以在资本市场和企业融资活动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可开展商标证券化、信托业务、质押融资等,并在投融资、兼并重组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申请人是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且正常运营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是申请商标的专用权人或独占被许可人;
3、申请商标是国内有效注册商标,连续使用时间届满3年,注册及使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申请人应对其所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请方式
广东商标价值评价采用网络申报方式,申请人可以通过广东商标网(http://www.gdta.com.cn),登陆广东商标价值评价系统,按要求填报和提交材料,详细操作请见《广东商标价值评价系统操作手册》(详询协会秘书处)。
四、申请时间
申请人可于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登陆广东商标价值评价系统提交申请。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若有商标融资需求的,通过此次商标价值评价,可申请预评估报告,提交给相关金融机构。
2、申请人若有专利融资需求的,可选择广东商标价值评价系统中提供的相关金融机构或服务机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一良
电话:18822951678
地址:东莞松山湖科技十路国际金融创新园C区7B栋
广东省连接器协会
2019年8月5日
附件:广东商标价值评价系统操作手册(申请人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