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会员:
第一条 本会由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和名誉会员组成。
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会,应当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
个人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工程师或相当于工程师资格及以上人员;
(二)取得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的科技人员;
(三)高等学校本科毕业或自学成才(获大学本科学历证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有实际工作经验和一定学术水平者;
(四)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中专毕业的七年以上),有独立进行科技工作能力者;
(五)热心和积极支持本会工作,并具有相应的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知识的科技人员及管理工作者。
名誉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对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的发展有重要贡献,学术上有突出成就的港澳台及外籍专家、教授和积极支持本会工作、对本会工作有特殊贡献的人士。